全院学生: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院民主评议小组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和平时表现对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了认定。
现将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享受资助的资格。
具体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20-61787315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地点:2教104B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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