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院民主评议小组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和平时表现对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了认定。
现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院系初审得分予以公示并上报学校认定经济困难等级。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反映。
初审认定分析结果附后
联系电话:020-61787315
联系邮箱:jiangxx@nfu.edu.cn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地点:2教105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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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