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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6 作者:xgb 阅读:

全体在校学生: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我院《关于2018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相关事宜的温馨提醒》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相关工作,现将我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需要的同学按照相关工作所需材料认真准备: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以及其他资助政策的基础,必须先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才有申请以上资助的资格。

二、流程

(一)准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交给班长(新生交到学生班主任处)。

(二)辅导员组织班级认定小组认真学习认定工作办法(附件4)并按要求开展认定工作,填写相应表格。

(三)学院公示认定结果。

三、所需材料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在学生生源地户籍村委、乡镇或街道审核并盖章,要求上交原件1份)

(二)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2)(准备对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附件3)(本人需要完成自评部分)

(四)班级评议小组汇总本班级认定信息并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6)

四、时间:

(一)9月10日前,各班级提交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电子版发辅导员处;

(二)9月13日前,各困难认定学生把贫困认定材料交到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三)9月17前,各班评议小组完成评议并汇总学生所有认定材料,附件1、2、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本班汇总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6)电子版,由班长统一交到辅导员处。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附件下載:点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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