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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7-09-14 19:39:13      作者:xgb      点击:

全体学生: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德、智、体、能等方面表现的全面评价,是学生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2014、2015、2016级在校注册学生。

二、测评工作进程安排

       (一)9月14日前各班级组成综合测评小组(简称班级测评小组),班测评小组由辅导员和该学年度任职的班委(2名为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班委其他成员代替)及其他学生代表(4名)等成员组成。组织学习《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2017年8月修订)》(附件1),准备测评相关材料。

       (二)9月18日前,请组织各班级同学自行登录网站填写基础性素质与发展性素质测评自评表。9月20日前,各班级测评小组登录系统认真核准本班注册同学的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加分或扣分,并如实给定分数。

       学生测评网址为http://139.199.181.113/zhcp/index.php。

       班级测评小组登录网址为http://139.199.181.113/zhcp/index.php/BackgroundAdmin

(帐号密码请向辅导员咨询)。

       (三)9月22日前,学院测评小组对各班上报的结果予以审核,并进行同年级同专业(方向)的排名,将结果在院系内进行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交院系测评小组组长签字核实。

三、测评系统登录及填写要求

       (一)系统初始登录帐号为学号,密码为学号+身份证后两位。如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的,则输入X(大写)(如无法登录则尝试输入x(小写))。如仍显示帐号密码错误的,请与辅导员联系,登记学号和身份证号,等待系统更新信息。

       (二)对发展性素质测评,必须如实填写加分项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务必为清晰的显示相关信息的电子照片(格式为jpg、png、jpeg、png,大小在2M以内),对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但可经由辅导员确认或其他途径已经登记的信息,可在自评时说明并自行加分(如学生会主席、班长、班委成员等,参加讲座等)。

       (三)学业测评将依据教务系统中提供的信息导入进行计算,各位同学无需填写。

四、测评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充分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将此项工作与学风、系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各班级测评工作小组务必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实施,并认真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对素质测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积极沟通,有效反馈,妥善解决;根据工作的日程安排,按时完成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2017年8月修订)》

2. 《院系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名单统计》

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4.《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5.《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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