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自评、班级测评小组审核、院测评小组对全院学生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核。
现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测评结果见附件。
联系电话:020-61787477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地点:2教105学生工作办公室
E - mail:xuhl@nfu.edu.cn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