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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带团建 电气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第四学习小组学习民法典

发布日期:2020-09-15 作者: 阅读:

近期我党支部以“党建带团建”的形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之学习《民法典》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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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刘备白帝城托孤,口头遗嘱算数吗?

2020年8月24日晚上9点学生第三党支部第四学习小组在腾讯会议平台上由杨秋琳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民法典》——刘备白帝城托孤,口头遗嘱算数吗?并带领大家一起讨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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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感想

杨秋琳:人民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做到真正的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桃园三兄弟”用上民法典》以动画的形式让我们了解了其中第1138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民法典》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而生活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莫梓晴:关于民法典我们之前党支部也有学习过相关内容,这部片子主要讲的是在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的情况下,遗嘱人在危急时刻是可以立下口头遗嘱的,但是危机情况消除后,当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时候,之前的口头遗嘱就会无效。这是民法典第六编继承里面的相关条例,我浏览了一下其他的条例,就发现整个遗嘱制度设立很多严格的要件,比如说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等,我觉得这样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保证遗嘱一定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这些细节就会让我感受到民法典的制定内容是做到很细致很清楚,这样也很好的给我们市民一个保障,同时对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有重要意义。

陆翠静:这个短片主要讲的是口头遗嘱,有效的口头遗嘱需要是在危急情况再加上2个在场见证人,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平时的聊天过程中立的口述遗嘱也是不能有效成立的。民法典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身为党员或者积极分子的我们要积极认真学习民法典里面的内容,也可以为身边的亲朋好友讲解民法典的知识,传播正能量。

陈博正:由于口头遗嘱具有不固定、易被遗忘、伪造、篡改等缺陷,有些国家是不承认口头遗嘱的合法性的。比如加拿大继承法规定:“遗嘱采用书面形式才是有效的遗嘱。”而还有些国家,虽承认口头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但对其严加限制。《继承法》的颁布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其中的包括口头遗嘱等一些规定已明显不能适应目前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而民法典的出现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凝聚着14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梦想。

民法典不是政治口号,它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都是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社会的现实领域,贯彻落实到我们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团体的身上,而且要落实到我们从事民事活动的时时刻刻。所以,我们要从国家治理的实际效用的角度来理解民法典的编纂和实施,尤其是要从当前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理解这部伟大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的出发点就是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解决现实生活真实存在的问题。

谭梓健:短片对于《民法典》中的“口头遗嘱”一条形容十分生动,但是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的:那便是遗嘱人在持续危急情况下,例如遗嘱人病危,而且对于见证人的条件具有见证能力的人;非继承人、非受遗赠人;与受遗赠人或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立下口头遗嘱,那么我们平时日常聊天中立的口头遗嘱并不能生效,而且如果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有权以书面又或者是录音录像形式宣布这个口头遗嘱无效。大家一起学习法律法规,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了解相关的条文,会在日后为我们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保护好自己,更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谢欣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需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人不可以是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可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紧急情况下,这样的条件可能不容易满足。为了实现真实意愿,最大限度地实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避免家庭纠纷,明确遗产范围,简化继承手续,立遗嘱年轻化趋势是必然。以此为例民法典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

李紫珊: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展示,可以让更多的人更直接了解民法典,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的话立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最初规定口头遗嘱是有三个月的时效性,但经过讨论后修改为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学习民法典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更好的保护自己。

黎达杰:通过观看视频,我们可以了解到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叶健行:生活在变,法律法规也要与时俱进,这样才更能利国利民。就关于《民法典》里遗书的规定,其新增了打印遗嘱和视频遗嘱以及“行先于言”的明确规定,这样多样性 的遗嘱更加符合现代人的生活习惯,更加人性化。

吴越:该短片主要介绍了《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口头遗嘱中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典是对法律的提炼与整合。是国家赋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积极了解学习《民法典》。因为这是我们保护自己和身边人最有力的武器。

林雅婷:有效的口头遗嘱需要在危急情况下,在场证明证人两名以上和持续危急的情况下才能够成立。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即将会无效。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现在你立好了一个有效的遗嘱,但是未来,当你准备按这个口头遗嘱进行继承的时候,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质疑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大家势必会到法院上去走一遭,到时候你就需要对这个口头遗嘱的存在事实进行举证证明了。

许悦:根据会议学习的内容,我们知道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外化的法律,民法典中表明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刘备白帝城托孤符合以上条件,所以他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通过此次学习,我们认识到我们作为党的一份子,。不止是专业知识的学习,生活中方方面面我们都需要去涉猎,去掌握,不断地提升自己,要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自身以及身边人的权益,更好地去帮助身边人捍卫自身。

伦国滨:这个视频中介绍的是民法典中的口头遗嘱部分,主要讲解的是口头遗嘱的成立条件,需在危急时刻并有两个以上的合法见证人方可生效,同时会在危急情况后无效。有了口头遗嘱的规定,能有效解决大部分可避免的纠纷,保证人民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有利于我国形成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民法典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大家的权益,因此我们有必要进行学习,学习过后对此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能更实在地发挥作用。

黎梓颖:民法典,一部解决了中国社会发展中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的法典,该短片就是对民法典中--口头遗嘱的判定的一部分,生动形象的展现出来。让我清楚明白的了解到: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中立遗嘱年轻化普遍化是显而易见的,对此我们应充分认识民法典的内容及其意义,努力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总结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通过观看学习——《刘备白帝城托孤,口头遗嘱算数吗?》,我们看到了民法典涉及的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我们也要自觉树立“事事关己”的民法典学习意识。

来源:电气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第四学习小组

排版:洪明鹏

校对:廖永宏

审核:孙大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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