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工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步认定结果公示
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和院系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现就2026-2027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按《广州南方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公示内容中应包括学生姓名、学院、困难等级等必要信息,该公示结果仅为院系初步认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公示文件为准。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6日-9月28日,原则上公示期内不再接受新增家庭经济佐证材料。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通过联系邮箱或线下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供详实线索,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凡以匿名方式或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丘老师、李老师
办公地点:教学楼2号105室
联系邮箱:qiumy@nfu.edu.cn;lilingyan@nfu.edu.cn
【工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步认定结果公示】:https://www.kdocs.cn/l/cddsgnrErrg8
广州南方学院工学院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