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支部委员会已对以下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讨论并报上级党委预审通过,将于近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问题,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学习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126
来信邮箱:huangxzh@nfu.edu.cn
中共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第三支部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