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以下6名同学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学习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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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