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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筑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作者:xgb 阅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教育扶贫工作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教育公平”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体现共享发展理念,省教育厅决定在我省普通高校中开展2019年“助梦扬帆---广东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评选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评选

请有意向的同学在2019年4月16日之前将附件2和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ing930212@sina.com,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海外研学+年级+专业+班级+姓名”,纸质版交至2教105“学生助理岗”处。届时会针对报名情况进行院内选拔。

二、组织形式

经高校组织评选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学术水平高的国家进行学术或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海外研学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经费构成

按照目前我国构建的以政府投入为主,高校落实责任、社会积极参与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本项目资助经费将采取以省教育厅为主,各普通高校积极分担的方式构成。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生所在高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含海外研学团费、办理签证费用、参加行前培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资助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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