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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工匠精神传承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3 作者:xgb 阅读:

我院学生: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特色,引导学子向善好学、开拓创新、立志成才,传承“工匠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端正的学习风气,科学的学习习惯,优良的学习方法,坚毅的学习品格。我院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工匠精神传承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思想品德端正,积极进取,努力向上;

3.在知识储备、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匠精神传承奖评选推荐类别)。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初审

时间:11月23日至11月28日

学生自荐并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匠精神传承奖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会同其他参评材料交由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学工办评审。初评候选人材料纸质版交至2-104B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电气学院XX级XX专业+工匠精神传承奖+评选推荐类别”命名发送至328545721@qq.com(截止11月28日12:00)。

(二)专家评审

时间:11月29日至12月1日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根据上交材料组织进行终评。

(三)结果公示

时间:12月2日至5日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官方网站、“中大南方电气与计算机”微信公众号将对终评入选“2017—2018学年度工匠精神传承奖”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奖项设置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工匠精神传承奖”8-10名,给予奖状、奖杯和纪念品。

五、申报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及以上表彰,报名表需加盖院系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主要为成长心路历程、典型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等各类奖励,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立意鲜明。

3.个人生活照5张,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版。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匠精神传承奖评选推荐类别.docx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匠精神传承奖参选人报名表.doc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3日

(联系人:孙大伟,联系电话:020-6178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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