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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7 作者:xgb 阅读:

全院学生: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我校学子发奋图强、向善好学、立志成才,培养学生优良、坚毅品格,推动形成学习氛围浓、校园风气正的良好风尚,我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励志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思想品德端正,积极进取,努力向上;

3.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初审

时间:9月30日12:00前

学生自荐并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会同其他参评材料电子版,以“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励志榜样人物+事迹类别”命名发送至952716154@qq.com(截止9月30日12:00)。我院将根据报名和名额分配情况报送学校。

(二)专家评审

学生工作部根据各院系上交材料组织进行终评。

(三)结果公示

学生工作部官方网站、“中大南方学工部”微信公众号将对终评入选“2017—2018学年度励志榜样”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奖项设置

“2017—2018学年度励志榜样人物”,“2017—2018学年度励志榜样”入围奖若干名,分别给予奖状和奖励金。

五、申报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及以上表彰,报名表需加盖院系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主要为成长心路历程、典型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等各类奖励,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立意鲜明。

3.个人生活照5张,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版。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评选推荐事迹类别.docx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励志榜样人物参选人报名表.doc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附件下載:点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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