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分两个阶段:认识实习(大三下)、工作实习(大四上),两次实习分属两门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学院前期已依据培养方案对实习做出相关安排,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务 [ 2023 ] 148号),应学校教务处最新要求,现对2024届本科毕业生的实习要求调整如下:
一、认识实习
《认识实习》为专业相关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到合作企业开展集中实习,主要实习内容为:实地考察工作场景,了解实习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相应的工作岗位要求,并按时完成所在岗位分配到的任务。认识实习时间不少于1周,可利用寒暑期期间完成。
学院统一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实习结束后学生需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报告》(见附件1)。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应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分散)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至2教104B审批,获批后自行安排实习并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报告》(见附件1)。
二、工作实习
《工作实习》学院将配备指导老师但不做统一安排,学生可根据个人专业、求职方向、兴趣安好等自行安排。实习结束后,应填写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实习报告》(见附件3)和《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证明》(见附件4)。工作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在大四期间完成。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报告
附件2: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分散)申请表
附件3: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实习报告
附件4: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证明
附件5:在岗证明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报告
附件2: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分散)申请表
附件3: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实习报告
附件4: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证明
附件5:在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