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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3 作者: 阅读:

电气学院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分两个阶段:认识实习(大三下)、工作实习(大四上),两次实习分属两门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学院前期已依据培养方案对实习做出相关安排,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务 [ 2023 ] 148号),应学校教务处最新要求,现对2024届本科毕业生的实习要求调整如下:

一、认识实习

《认识实习》为专业相关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到合作企业开展集中实习,主要实习内容为:实地考察工作场景,了解实习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相应的工作岗位要求,并按时完成所在岗位分配到的任务。认识实习时间不少于1周,可利用寒暑期期间完成。

学院统一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实习结束后学生需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报告》(见附件1)。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应填写《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分散)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至2教104B审批,获批后自行安排实习并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报告》(见附件1)。

二、工作实习

《工作实习》学院将配备指导老师但不做统一安排,学生可根据个人专业、求职方向、兴趣安好等自行安排。实习结束后,应填写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实习报告》(见附件3)和《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证明》(见附件4)。工作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在大四期间完成。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报告

附件2: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分散)申请表

附件3: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实习报告

附件4: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证明

附件5:在岗证明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报告

附件2: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认识实习(分散)申请表

附件3: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实习报告

附件4:广州南方学院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作证明

附件5:在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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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61787104(行政办)   020-6178750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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