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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6年春季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一讲——《权责在身,青春奋进》

发布日期:2026-03-28 作者: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引领,强化组织意识与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共青团育人使命,明确新时代合格团员践行标准,我院在2026年3月23日在教学楼3号201教室由团委学生副书记李江楠带领入团积极分子们系统的学习“共青团员的权利与义务”主题团课。

明团员 知团性

什么是共青团员

在本次专题学习中,主讲人学生团委副书记李江楠开篇便点明:共青团员,是一个承载着光荣与责任的称号。团员的权利与义务,从根本上由共青团组织的性质所决定,这既是对团员身份的清晰界定,也是对青年担当的明确要求。作为新时代团员,唯有将身份意识内化于心,才能在践行使命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共青团的性质

随后,李江楠深入解读了共青团的核心性质: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必须在政治、组织层面始终接受党的领导,这是共青团发展的根本保证。它既是培养青年成长的“社会大学”,在实践中引导青年增长才干、锤炼品格;更是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凝聚着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的奋进力量。

明权利 履义务

团员的核心权利

结合共青团的性质,李江楠为大家梳理了团员的核心权利:团员依法享有参与团内各项活动、接受团组织教育培训的权利,从理论学习到实践服务,这些机会为青年成长提供了坚实支撑,助力我们在组织中提升思想觉悟与综合能力。团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这充分保障了我们在团组织中的主人翁地位,让每一位团员都能参与团内决策、推选骨干力量,真正实现“我的组织我做主”。团员有权对团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批评意见,依法行使监督权,为团组织优化工作、创新发展贡献青春智慧,让组织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

团员的基本义务

权利与义务相伴相生,李江楠强调,新时代团员必须自觉履行以下义务:

1. 加强理论与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史团史及科学文化法律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坚定正确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党的方针政策,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严守纪律规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弘扬新风正气,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4. 主动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自觉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 密切联系群众与青年,虚心向群众学习,关心帮助青年成长,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需求。

6. 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自身不足和错误言行,自觉维护集体团结。

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学习中,李江楠还特别指出:马克思曾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正是团员权利与义务的生动写照。

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底气与保障,让我们更有动力参与组织建设、贡献青春力量;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与基础,唯有尽责担当,才能让权利真正落地生效。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了共青团员完整的身份内涵,为我们的成长指明了方向。

争做新时代优秀团员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时代共青团员应当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勤于学习实践、锤炼过硬本领;勇于担当作为、恪守奉献初心;锤炼品德修为、引领文明风尚,以实际行动践行入团誓言。让青春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充分涌流,让团徽在不懈奋斗中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此次专题学习系统梳理了共青团员的权利与义务相关内容,既是一次理论知识的深化学习,也是一次思想层面的深刻洗礼与责任使命的再次明确。通过学习,全体团员深刻认识到,共青团员的身份不仅承载着荣誉与荣光,更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与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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