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工通知

关于给予林某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0-06-21 15:00:00      作者:xgb      点击:

       经查,17计算机专业学生林某未经批准,连续离校2天,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2018年修订)》第二十三条“未经批准,连续离校天数3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达到3至6天者,给予严

重警告处分;达到7至8天者,给予记过处分;达到9天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鉴于该生认错态度尚可,

且未造成恶劣影响,我院研究决定给予林某通报批评处分,希望其能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

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