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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许某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1-03-09 17:10:50      作者:      点击:

经查,18计算机专业学生某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第二十三条“未经批准,连续离校天数3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达到36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78天者,给予记过处分;达到9天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鉴于该生认错态度尚可,且未造成恶劣影响,我院研究决定给予某通报批评处分,希望其能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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